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臭氧治疗仪)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历山路179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ZB2023-193
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臭氧治疗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臭氧治疗仪),包括拟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2、分包情况: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供应商须整包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时适用),须提供制造商或可追溯到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或供应商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所报设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医疗设备包,除满足以上1-5项要求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一个PDF文档发送到1140412934@qq.com,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山路179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山路179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31-78118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山路179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联系方式:刘经理 18306412127